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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律所新闻

两高律师事务所迎来重大战略喜讯

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建所15周年之际,2021年12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京司审〔2021〕1372号决定,批准将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本次律所组织形式的变更,对律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普通律师带来重大利好,同时也为两高律师事务所继续向国内顶尖、高品质强所迈进注入新的动力。

为迎接两高律师事务所的一系列重大变化,适应两高律师事务所在新时代彰显的新气象,所党委、管委会、学委会就本所所名中“两高”二字的含义进行再一次强调和说明。

两高”二字来源于“执两用中,行高天下”两句箴言,是两高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文化内涵。

“两”字来源于《礼记.中庸》“执两用中”一词。《礼记.中庸》有言:“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后该句衍生为“执两用中”一词。意思是做事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适宜的办法,是中国传统中庸理念的现代传承。

延伸到法律服务行业,作为律师事务所,必然要面对原告、被告两种不同法律地位的人委托代理,故“执两”的意思在法律服务行业可以引申为原告、被告等当事人。

执两用中”可延伸为根据原告、被告等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寻求最佳的法律解决途径和最优服务方案,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字,来源于“行高天下”一词。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在中国法学最高学府曾题写“法治天下”一词,成为法律人法治信仰的集中体现。另外,当代律师不应仅仅具备法律素养,还应该有“胸怀天下”的思想格局。

基于上述理由,本所将“法治天下”修改二字,成为“行高天下”,寓意是:法律人要将正义的利剑高举在头顶,依法、坚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律师事务所希望本所律师的言行举止应该对标全球最高标准,德在高处、思在高处、行在高处,努力做品行高、水平高、服务质量高的高品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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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跃宁教授受邀讲授“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企业刑事合规”

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启动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标志着改革步入了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12月3日,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事务部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卫跃宁教授,进行了题为“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与律师的机遇与挑战”的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也是2021年两高律所学术讲堂重点讲座之一。讲座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形式进行,两高所上海分所骨干律师线上参加,吸引了所内外五百余人参与学习。

卫教授多年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与外国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曾参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出台前后,卫老师多次参与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组织的研讨会,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部分意见被立法部门采纳。

本次讲座持续了3个多小时。卫教授理论结合实务,从六个角度阐述了企业刑事合规的前世今生,并重点阐述了“刑事律师在企业合规中的作用”。

卫教授指出,在企业合规的发展史上,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将企业合规纳入监管和执法的流程之中,对企业提出强制性的合规要求,并在企业因涉嫌违法犯罪而接受调查时,对那些建立合规体系或者承诺合规整改的企业做出宽大的处理,这是企业推行合规机制的最大动力。

同时,卫教授高度细致梳理了最高检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程,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大落脚点预判下一步立法方向。并对最高检2021年4月颁布的《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内容进行解读,结合案例分析释明当前形势下企业建立合规体系或者承诺合规整改的现实意义与实施。

对大家关注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卫教授做了细致解析,并重点探讨构建本土化的企业合规制度的时代蓝图。对于现场律师关注的刑事合规中律师的作用,卫教授指出作为“第三方角色”承担了为企业争取“不捕不诉”、打造专项合规计划、协助涉案企业兑现合规承诺等重要作用。

卫教授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学者之一,其理论研究将为律师在开展企业合规管理、防范企业和企业高管刑事法律风险以及办理企业家职务犯罪方面提供指导和启发。与会律师均表示本次讲座学习受益匪浅,并在会后就企业合规政策、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的开展实务问题与卫教授做了深入交流。

两高律所主要领导,戴智勇主任、胡长华副主任、唐兴华主任以及刑事事务部主任陈海航、副主任吴承志等律所高管全程参加了本次讲座。

两高律所副主任胡长华对卫教授莅临两高律所表示欢迎与感谢。学术委主任唐兴华表示,两高学术讲堂是学委会最重要的学术活动,提升律师的职业素养是对依法治国基本理念的贯彻,希望各位律师能够把握机会,多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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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第三期:信托在破产重整中的切入点和业务点

2021年11月20日,由两高律所举办的“两高专题研讨行动2021”第3期准时到来。本期专题研讨由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债务重组与破产部举办。这也是债务重组与破产部举办的第2期围绕“债务重组与破产”专业研讨。旨在聚集优秀业内人士,聚焦破产业务中的热点、难点、复杂点,打破经济、法律的行业壁垒,为“破人”提供可持续交流、研讨的知识盛宴,打造“债务重组与破产部”业务精进的专业化提升平台。

本期研讨的主题为“信托在破产重整中的切入点和业务点”。研讨会特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林淑兰律师为主讲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为评议嘉宾。此外,中国光大集团、欣和资本、中粮资本、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近20名业内知名人士参与研讨。

专业研讨开始前,两高所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唐兴华致欢迎辞,两高所创办人戴志勇主任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颁发聘书。特聘丁相顺教授担任两高所高级学术顾问兼业务实训导师,希望更近一步的提高本所的学术研究水平,加强和国内一流法学院校的交流合作。

唐兴华主任指出,商业信托是民商法领域的前沿问题,两高所对信托领域的业务高度关注,希望与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业内顶尖实务人才交流探讨,实现密切合作,为中国信托法治在中国大地上更加规范的发展作出贡献。

债务重组与破产部门主任程若苗做了主题致辞。她说,信托作为极具发展潜力的商业工具,如果能够在重整中充分运用,将大大提高企业“起死回生”的效率。因此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成为破产重整嵌入信托计划的交流契机,对信托在破产、重整中的应用进行充分的探讨,为超大型企业的重整提供更多可能。

第一单元

研讨会第一单元,两高所债务重组与破产部王留芳从公众熟知的热点案例海航案、20世纪80年代美国约翰曼维尔公司2个经典案例做为引言,简要介绍两案件信托计划的搭建,阐述了运用信托进行重整的优势。

林淑兰律师以海航案中的重整服务信托解析、信托与破产重整的结合、信托在破产重整中的切入点和业务点为线索。

首先对海航破产重整案中的信托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以信托架构、债权转换方式、债权清偿方式、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等核心问题为讲解重点,深入分析海航重整案中的信托计划。其次,指出了海航案通过信托计划实现了资产隔离,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最后,从破产重整方式的实务角度切入,系统分析了信托在破产重整中的切入点和业务点。

嘉宾评议

在第一单元的评议环节,丁教授和中国光大集团北京区域总部战略客户部总经理魏娟进行评议。

丁教授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信托法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将在私人财富传承、资产管理等服务信托领域大展拳脚。信托法的发展对解决老龄化以及个人破产具有重要意义。信托机制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可以参与到诸多商业领域之中,今天的研讨也对其研究有了很大的启发,希望可以在信托与破产等其他领域相结合的交叉点进行比较法研究,在未来可以有机会继续和大家交流探讨。

中国光大信托北京区域总部战略客户部总经理魏娟指出信托业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表示信托未来在破产重整中应用会更加广泛和深入,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仲宇波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闫泽伟就信托与破产结合的前景以及发展趋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丁教授从学理以及各国法律规定的角度,就信托在我国的现状这一问题与各位实务界人士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第二单元

会议第二单元,王律师作为某重整案的参与者,以该案为切入点对信托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剖析,从而对重整与信托的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探索与研究。

在某重整案中,某集团将资产一分为二,组成主平台与辅平台,其中主平台综合运用现金、留债、债转股等方式偿债,辅平台设立信托计划进行偿债。从架构的搭建、设立的目的、设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手段,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呈现给各位来宾并深入讲解。探索重整业务与信托机构的合作模式,认为信托机构可以持股平台、承债平台、募资平台3种平台角色拓展业务,在有利于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同时,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共同维护金融环境。

嘉宾评议

现场嘉宾就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转换为优先收益权中如何进行实务操作同两位律师进行交流探讨,并对于银行作为债权人不方便接受信托收益权时如何进行操作更进一步的进行了讨论。

高晟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家族办公室总经理张萌以家族信托为例,对信托的破产隔离功能进行了阐述。张萌以家族信托交易结构、家族信托的破产隔离功能为主线,强调了信托对于私人财富传承、防止个人破产的作用。信托的收益权可否一定不会被保全或强制执行?尽管《信托法》第16、17条有明确规定,《九民纪要》再次肯定了此问题,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可能裁判不一,仍然存在较大差异。

火热讨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萍、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郭帅、欣和资本张王伟、中粮资本薛旭娜在与谈、分享环节踊跃发言,对信托的设立、信托是否公示、各地法院判例观点进行了有来有往的交流。其中不乏许多新颖的观点,现场气氛在大家的积极讨论中达到了顶点。

尾声

两高所债务重组与破产部石趁趁结合讨论内容,就学理上关于“信托有效设立”、“信托财产和信托关系的公示”和“信托财产如何实现隔离”与现场嘉宾进行了互动学习,并分享了(2019)粤民初11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为切入点,对信托财产是否可保全或强制执行发表了相应看法。

最后,程主任进行总结发言,两高所创办人戴智勇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唐兴华对会议的筹备和举办给予了充分的支持。近20名嘉宾、50余名参会者对信托与破产重整在理论和实务方面的碰撞进行了沉浸式研讨,丁教授、王裕博士的旁征博引、林律师等发言者深入浅出的架构剖析深深吸引了与会人员。未来希望大家多多参与我们的系列研讨活动,打破破产与经济、金融等交叉领域的专业壁垒,理论引领实践,实践反哺理论,从而实现理论、实践的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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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相顺教授受聘担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学术顾问

2021年11月20日下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聘任仪式,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担任本所高级学术顾问兼业务实训导师。

聘任仪式由债务重组与破产部主任程若苗主持,两高律师事务所主任戴智勇为丁相顺教授颁发了聘书,学术委员会主任唐兴华出席本次聘任仪式并代表两高律师事务所致辞。

丁相顺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托业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一带一路”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比较法、比较信托法律问题研究,先后出版、翻译了《东亚司法制度改革比较研究》、《日本信托法入门》、《中国庭审控辩技巧培训教程》等数十本学术著作。

丁相顺教授受聘担任本所学术顾问,有助于提升两高律师事务所在信托法问题上的研究水平、促进本所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为两高律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领域的发展提供重要学术支持。

两高律师事务所目前有100多位顶尖学术代表组成的学术顾问团队。未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将依托强大的学术顾问团队,在律师事务所建设、律师团队成长、学术水平提升等方面集中发力,将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继续推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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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所管委会召开北京、上海、深圳联合座谈会

 

11月22日,时值小雪,朔风由北而南席卷。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由北京两高律所主导的两高律所、上海尚法律所、深圳润朗律所三所合并后首次联合座谈会,观点交锋,气氛热烈。本次会议持续近四个小时,各管委会成员就三所合并相关事宜进行探讨,形成建设性意见。北京两高律所主任戴智勇,尚法律所主任李影食、副主任黄孝塬,润朗律所主任董瓛、书记黄鸿,以及三所律管委成员张丽华、胡长华、张荆、唐兴华、庞红兵、焦永新,陈丽萍、柏青等律所高管及北京润朗律所主任吴祖华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戴智勇主任代表两高所管委会对上海尚法律所、深圳润朗律所管委会同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上海、深圳两大法律业务核心区的发展与建设作出纲领性、指导性的规划。戴主任表示,两高所自建所以来,一直秉承立足北京、放眼全国的宗旨,致力于将法律实务服务和法律研究成果推向全国各地,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提供高效、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座谈会上,上海尚法律所主任李影食、深圳润朗律所主任董瓛结合沪深两地过往发展情况、现有政策及条件、未来趋势等因素,系统分析分所的发展基础,并对分所发展前景作出前瞻性筹划。

李主任和董主任代表沪深两地同仁表示,两所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具体事宜尚需探讨和商定,并对两所管委会成员作出期许,希望在未来一个阶段,管委会成员发扬不怕苦、不怕难的精神,各抒己见,各显其能。同时李主任和董主任亦作出承诺,二分所将会北京两高律所的大力支持下,在两所管委会的协同运作下,努力做好、做强,助力两高所再创辉煌。

本次研讨会上,两高律所党委书记张丽华与尚法律所副主任黄孝塬、润朗律所书记黄鸿,就律所党建工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着重介绍了两高律所近年来的成绩和工作经验,并期待未来三所党建工作,在党建带所建,党建促所建,党建先行的理念指导下,三地跨时空联动,创建律所行业党建新模式。

胡长华、张荆、唐兴华、庞红兵、焦永新等律管委成员,陈丽萍、柏青等律所高管及北京润朗律所主任吴祖华,介绍了自己的工作以及实践经验,并对三所合并事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一致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的律所法律服务已不能满足客户综合性、跨地域、多元化需求,通过品牌化、规模化,增强不同业务领域的互补性,为委托人提供更综合的服务,从而更具影响力,更具竞争力。本次研讨会重塑了两高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坚定了法律服务辐射全国的信念。上海、深圳两地是两高律所新形势下战略发展规划的着力点,也是进军全国重点省会城市建立分所的有益探索。两高所立志通过两个三年计划,以北京总部为中心,以上海、深圳两地为发散点,全面开创起两高所的法律服务新蓝图。

作为主导合作的两高律所,成立于2006年,现拥有执业律师350多位,实习律师130多名。以长于提供“民事、商事、刑事等领域疑难复杂案件法律服务”著称于业界。成立十六年来,两高律所从最初十几个人,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发展。今天,在两高执业律师当中,跟随两高律所共同成长10年以上的律师有100多位。同时,两高律所也是一家朝气蓬勃年轻化的律所,年轻律师中80、90后占九成以上。他们已经在律所挑起大梁,一半以上的业务部门主任副主任由他们担纲。十六年来,两高律师事务所专业水准和高质量客户体验,赢得了政府监管机构、国内外行业、商业机构与个人极高赞誉和评价。先后荣获国家司法部、全国律协、全国振兴地方经济工作委员会、全国法治社会推进委员会、联合国法律事物研究会、国际慈善与公共福利组织、亚太律所联盟、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等数十家组织机构表彰与嘉奖上百项。两高律所还是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援助部法律咨询中心、全国中小企业法律保障服务中心、国际慈善与公共福利组织中国事务部法律部等组织机构的法律支持机构,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法学院学士、硕士、博士、国际留学生教学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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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所与中国3.15法律服务中心达成战略合作

11月19日,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与中国3.15法律服务中心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兆泰国际中心12层会议室隆重举行。两高所主任戴智勇、3.15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高继连等共同见证并进行了签约仪式。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戴智勇主任与高继连主任围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新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均表示,应秉承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专注于双方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合作,以兹寻求探索全新法律服务模式的新思路、新发展。

中国3.15法律服务中心是2021年9月由《商品与质量》周刊社成立的专门为企业及消费者提供跨领域、多层次法律服务的机构,旨在倡导合法合规、诚信经营,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是2006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专家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国家司法部、全国律协等数十家组织机构表彰与嘉奖上百项。

高继连主任代表3.15中心表示,非常认可两高所的成就,两高所一直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同各方法律共同体交流合作,希望能通过此次战略合作,双方共同创造更多价值,发挥各自灵活的优势,互信互动、资源互补、强强联手。

此次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代表着双方的行业竞争力和发展将达到新的高度,迎来一个新的战略合作标杆。

两高所将以本次签约仪式为契机,牢牢把握法律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升律所的法律服务水平,奋力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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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开展模拟法庭示范庭审活动

近日,学术委员会在本所模拟法庭召开了第一次模拟法庭示范庭审活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活动系学术委员会应重大客户的要求,在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并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慎重开展的。

学术委员会邀请本所顾问、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硕士生导师、前中级法院审判长赵小军同志担任模拟法庭审判长。邀请原审判业务专家、金杜律师事务所原高级顾问、某知名地产企业原法务高级总监张甍律师及本所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组成模拟二审三人合议庭。

模拟法庭向有关学术单位借用模拟庭审专用服装,全真展现民商事二审案件庭审流程。

模拟庭审过程中,三位“合议庭”成员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就二审法院关注的重点问题展开充分的“法庭”调查,并就案件在二审中法官可能会发问的问题,以及法官发问的常规思维进行深入解读,指导出庭律师更好应对二审庭审活动。

“合议庭”成员指出,法官工作极为辛苦,二审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单位案件的审理时间较为有限,庭审中法官一般不会允许律师长篇大论式貌似能感动自己却事实上毫无用处的庭审表达。

因此,出庭律师必须要明白,法官不让你说话,并非剥夺你的权利,而是你对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呈现,根本没有达到足以推翻一审判决的程度。如果在这个前提下,律师仍在细枝末节的问题上,发表过于繁琐的观点,对案件结果不会有丝毫积极影响。

“合议庭”提醒办案律师,要在充分吃透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利用极为短暂的有效庭审时间,最大限度的引起法官对一审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合理怀疑,才是办案的精要所在。

模拟庭审结束后,“合议庭”针对案件的情况,对律师的上诉理由、回答问题的方法、需要向法官呈现的证据等问题,进行了极有针对性的指导。各位参与庭审模拟的律师纷纷表示,这种沉浸式、全景式的庭审备战体验,极为难得。

模拟庭审结束后,客户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律师事务所看到如此高端、如此逼真、如此具有针对性的庭审模拟活动,刷新了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认知。客户对两高律师事务所的硬件与软件实力,感到高度满意。

客户表示,今后希望能在本所承办更多类似庭审模拟活动,全方位提升公司法务遴选律师的能力、驾驭案件的能力。客户表示,鉴于两高律师事务所的超强服务能力,未来客户将继续加强与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全面合作。

本次模拟庭审活动邀请本所部分一线律师参加。北京京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景画会同青年律师孔祥玲、实习律师周俊、实习律师葛旭阳参加了模拟庭审对抗活动。

未来,学术委员会将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更多类似具有针对性的学术活动,进一步向客户、向兄弟单位展现本所人员素质和风采,进一步提升本所的法律服务水平。

学术委员会将以本所建所十五周年为契机,真正将“执两用中,行高天下”的律所文化落实到实处,为更多高端客户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高端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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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第二期:“基金的逻辑与投资”研讨活动顺利举办

2021年11月5日下午,由两高律所举办的“两高专题研讨行动2021”第2期准时到来。为进一步拓宽专业视野,提高实务能力,丰富执业经验,由私募基金事务部组织的“银河证券走进两高”——“基金的逻辑与投资”主题讲座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特邀请银河证券产品中心权益部负责人周存宇和银河证券北京青年路营业部负责人张琰作为本次的主讲嘉宾。

讲座开始时,私募基金事务部主任王建伟律师介绍了私募基金事务部的主要业务领域,欢迎各位律师加入本部门共同探讨,并对于本次活动的主讲嘉宾进行了介绍:银河证券产品中心权益部负责人周存宇长期从事基金研究,对基金投资逻辑和基金管理风格有独到的见解,擅长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方案的设计。银河证券北京青年路营业部负责人张琰,长期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擅长发掘市场潜力投资逻辑与方向,为客户寻找前沿投资方案。

银河证券产品中心权益部负责人周存宇从选人的“好学生理论”、“诊断、建议、配置、私人护理”的资产配置四部曲、量化私募及多头私募的选择思路、估值和流动性相结合的择时模型以及“确定性”加“弱相关”的组合配置方法论等专业领域,结合自身丰富的从业经历,为大家生动讲解了基金投资的理论体系与内在逻辑,并深入剖析了均值回归、能力圈、生命周期、进化论的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内容,为大家讲授以配置的理念和时间做朋友。

银河证券北京青年路营业部负责人张琰就上述理论层面的内容进行补充,并通过实战经验,为大家讲述如何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形成基金投资方案等。

最后,王建伟律师对主讲嘉宾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并希望本次活动能够为各位同仁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解。

本次活动在一次次热烈的掌声及积极回应中圆满结束。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十分期待下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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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律师接受CCTV7采访,涉军利益无小事

近日,两高律所军队事务部负责人杨帆律师,接受CCTV7军事频道采访,就“对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谈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说,涉军利益无小事。

其实,我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为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国防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6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从细化分类保护、突出主动保护、规范划区保护、拓展保护范围、加强军地统筹等5个方面增强了保护措施。
除此之外,我们的刑法、民法典等重要法规,也都对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加大了惩治力度。
当然,在具体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时候,我们要把重点放在解决对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涉法问题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国防工程建设、国防科研实验、军用土地权属及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方面的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运用军地密切协作,共同分析案件,推进工作落实的办法开展工作,突出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军事设施、军用土地等不受侵犯,决不能让这些问题牵扯部队精力,影响练兵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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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事务部首场讲座《刑事案件庭审中注意事项(一)法庭发问》顺利举办

2021年10月22日下午16:00,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主会议室,由本所刑事事务部组织的《两高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一期刑事实务讲座:《刑事案件庭审中注意事项(一)法庭发问》顺利举办。刑事事务部主任陈海航律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

本次讲座是刑事事务部成立以来举办的首场讲座。各事务部的律师们纷纷提前到来,现场座无虚席。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事诉讼事务部主任张翰文律师到场,代表本所戴智勇主任致辞,热烈祝贺刑事事务部成立,并转达了戴主任的殷切期望:刑事事业部要在陈主任的带领下,成为两高律所最闪亮的名片,成为本所对外市场劈波斩浪的尖刀;对律所内部,刑事事务部要成为各部门的老大哥、好榜样:在团队建设、部门管理、律师成长等方面,为各部门树立一座标杆。

接下来,刑事事务部主任陈海航律师为大家做主题发言:对刑事事务部的发展方向,本系列实务讲座的功能定位做了阐述,表达了通过持续的实务交流,推动本事务部与所内各团队、各律师在刑辨领域不断深入合作,整合本所刑辨力量,实现“两高律师,刑辨全国”的远大目标。刑事事务部副主任马剑锋律师、青年律师代表王宗宝律师分别致辞,表示愿尽自己所能,助力刑事业务的发展。

之后,陈海航主任正式开讲。陈主任指出,法庭发问作为刑辩律师庭审最重要的基本功。通过层层发问,辩护人引导回答者的陈述,向法庭展现我们期望的法律事实,据此阐明观点和立场,说服法庭支持辩方观点。

具体到发问准备,一要明确和设定发问目的,围绕目标设计发问内容,制作《发问清单》和《发问提纲》;二要重视设计好第一个问题,通过问话后证人的回答和反映,及时判断证人的态度、倾向、是否配合等等,及时调整下面的问话方式。三要把问题切割成最小单元,一个问题或者几个问题仅包含一个事实。四要尽量运用封闭性问题进行引导性发问,让对方证人习惯于回答“是”或者“不是”。五必须择安全性问题,不要问自己应对不好的问题。六不要重复或扩大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或事实。七只对事实提问,不对法律提问。不要求证人做出评价、猜测和分析。九注重阶段性总结和归纳,让法庭认识清晰明确具体。接下来陈主任结合某高官滥用职权罪的庭审发问,与于欢案庭审发问,为大家生动讲解了高水平的庭审发问,对展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事实,具有何等重要的作用。

互动环节,本所律师提问:辩护人如何通过发问,向被代理人展示自己专业度与支持力度,陈主任回复认为:辩护人可以用语和缓,不一定与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针锋相对;但辩护人的表达要有极强的专业度,真正的犀利,不会因和缓的用语而减弱,适当的和缓,反而能减少庭审中不必要的冲突,创造机会实现己方利益最大化。

刑事事务部吴承志副主任做了总结发言,勉励从事刑辨业务的同事们打好基础。讲座在一次次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十分期待下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