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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律所新闻

热烈欢迎法考名师向高甲加盟两高律师事务所!

律所动态

4月18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刑事诉讼权威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向高甲正式加盟两高律师事务所。向高甲律师的加入,标志着两高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力进一步强化,为打造“国内一流,全球知名”律师事务所注入了新的动能。

向高甲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长期担任法考刑诉法教师,他通过框架梳理、口诀记忆等特色教学方法,成为众多法考学子的“通关导师”。他编著的教材与讲义以逻辑清晰、重点突出著称,尤其在法条梳理与诉讼流程解析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为何从法考讲台转到刑辩战场?向高甲律师是这样说的:

向高甲律师不仅在刑事诉讼实务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还对法律科技的前沿发展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的业务专长与我所的业务布局高度契合,将产生强大的协同效应。期待向高甲律师在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我所构建更加系统化的刑辩人才培养体系,为复杂刑事案件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未来,两高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吸纳各领域优秀人才,以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律师介绍

向高甲 /

两高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向高甲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同时也是法考刑诉法教师,有着丰富的刑诉法培训教学经验。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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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雅茹律师应邀前往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展“电影改变法律”专题学术讲座

律所动态

2025年4月15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电影改变法律”专题学术讲座。本次前沿性学术活动由法学院李若英老师发起,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雅茹律师应邀担任主讲人。作为首位提出“电影改变法律”概念并进行理论论证与案例证明的博士学者,任雅茹律师凭借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双重学术背景,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场跨学科的思想盛宴。

学术讲座预告海报

图片来源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此次专题学术讲座,任雅茹律师结合《河中的女孩:宽恕的代价》《美国田园下的罪恶》《亲爱的》《素媛》等20余部国内外电影,深入剖析了电影如何通过引发公众关注与社会讨论,推动我国法律的变革完善及立法的国际化进程。比如《我不是药神》上映后引发全民对高价药品的讨论,推动中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进程;《亲爱的》促使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刑法修正案诞生 ;《素媛》在韩国上映后引发多次游行,推动强奸幼女等法律的修改。

任雅茹律师指出,电影作为强大的文化传播载体,能够将复杂法律问题以生动故事呈现,唤起公众对法律问题的关注,进而形成推动法律变革的社会力量。

此次讲座面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任雅茹律师同主持人与同学们频繁互动。李若英老师表示,此次讲座为同学们提供全新视角,让大家认识到法律发展与社会文化艺术紧密相连。通过电影这一媒介,推动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变革。此次“电影改变法律”讲座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不仅拓宽了师生的学术视野,也为法学研究与教学提供了新思路。期待未来有更多类似前沿讲座,为涉外法学领域的蓬勃发展注入新活力。

律师介绍

任雅茹 /

两高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任雅茹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国际商法硕士、法学博士。具有多年境内外律所工作经验,英语专业八级、法语高级、荷兰语中级的多语种优势。法律专业功底深厚,涉外法律经验丰富,带领团队独立承办30+涉外民商事诉讼案件。

▪ 项目经验:

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独立办理法国、美国当事人诉讼案件,凭借专业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成功维护客户权益;独立办理国企建设合同纠纷案件,挽回300多万损失,审判与执行均获得成功。

国际制裁与合规项目,主导50+国家/地区国际制裁分析,包括联合国、美国、欧盟对多国的制裁项目业务领域覆盖铁路、石油、半导体、国际贸易、中外运输等。

▪ 代表文章 :

《欧盟反垄断争议的可仲裁性与公共政策》《“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工程迟延索赔问题研究》《国际商事仲裁中密封要约的适用探析》《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 OFAC 制裁解读》《跨区域、跨国经营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创新实践》《欧盟市场滥用条例的规定及其影响》《怡安与韦莱韬悦跨境并购案引股东在美集体诉讼》等,部分出版于《中国律师》和《中伦文德法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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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动态 | “商法会客厅”第二期商事法前沿问题研讨会如火如荼,国有股权转让实务分享再现经典案例

分所动态

2025年4月11日晚,“商法会客厅”第二期商事法前沿问题研讨会在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共有来自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机构、企业法务部门和高校的二十余位业界菁英参加。

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治理牵头人徐红梅律师主持;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徐吉平律师致欢迎词并做会议总结。

徐吉平律师在讲话中着重介绍了两高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分所的创立初衷及目前发展情况,详细阐释了“商法会客厅”的由来以及三所联合发起本平台的战略协同价值,殷切希望“商法会客厅”能够长久坚持下去,持续性、高质量地对社会尤其是青年律师输出正能量,并在推进过程中吸引更多的志同道合者加入进来,逐步把平台做大做强。

本期研讨会邀请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行主任王徐苗律师担任主讲嘉宾,为大家带来《国有股权转让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实务解析》主题演讲。

王徐苗律师结合自身长期服务各大国央企的执业经历,围绕国有股权交易的特殊监管规定,从国有股权交易的法定程序、国有股权价格的评估程序、国有股权的进场挂牌程序、国有股权转让的股东优先购买权保障等四个方面入手,系统、全面、多维度地展开了理论阐释与实务剖析,并分享了多个国有股权转让经典案例,报告赢得了全体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

律师介绍

徐吉平 /

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徐吉平律师,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同济大学,拥有法学副教授职称,对民商经济法和行政法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迄今已在《复旦学报》《法学杂志》《法治论坛》《上海律师》等知名刊物以及“新则”、“大资管”等微信公众号发表法律专业文章70余篇,并曾在香港文汇出版社(2004)、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和法律出版社(2023)出版论/编著。擅长金融证券与保险资管、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政府与公共法律事务等业务领域。

徐吉平律师服务过众多的机构客户,包括中国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中信建投证券、中国电建集团、中交集团、中节能集团、中国电信、交银基金、中国银联、凯利易方基金、上海莱士、HURCO中国、MANTLE香港、FIO株式会社、BLASER中国等,在重大、疑难、复杂金融商事争议及建工房地产案件的处理、金融与经济犯罪辩护、企业法律顾问、股权设计与公司治理、重大资产重组、政府与公共法律事务、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徐吉平律师特别热心公益,经常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案件聚焦》《法治特勤组》等著名栏目的案件专访,就热点及前沿话题发表看法。

徐吉平律师拥有诸多的社会兼职及荣誉,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青浦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首届首批调解员及中立评估专家,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九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首届首批调解员,第九届和第十二届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复旦大学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特邀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系统工会理论研究会特聘专家,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优秀校友等。

加入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之前,徐吉平律师曾先后担任两家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的创始合伙人暨主要负责人,也曾担任上海某高校中层干部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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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两高律师事务所荣膺ALB”年度诉讼律师事务所大奖”

2025年4月16日,《亚洲法律杂志》正式公布2025年ALB中国法律大奖入围名单。两高律师事务所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领先的业界口碑、优异的客户满意度,以及在诉讼领域的突出表现与突破性成就,荣获“年度诉讼律师事务所大奖”(Litigation Law Firm of the Year)。

这一奖项不仅是对我们过去一年深耕行业的权威认可,更是两高律师事务所以专业为立身之本,顺应时代需求,持之以恒追求卓越的实力印证!

关于ALB中国法律大奖

ALB中国法律大奖致力于表彰业界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优秀的企业法务团队、杰出的法律专业人士以及过去一年中突出的交易案例,旨在激励更多法律团队和从业者在各自领域取得卓越成就。2025年度ALB中国法律大奖最终获奖结果将在5月15日于北京举办的颁奖晚宴上公布。

两高律师事务所将始终以客户需求作为行动指南,持续强化技术驱动与跨法域协作能力,全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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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挚欢迎!三月,两高律所北京总所及深圳、成都、苏州等10家分所共新加盟43位执业律师!

随着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和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有一大批精英律师及团队选择加盟两高律师事务所。

2025年3月,两高律师事务所又迎来了新伙伴的加入,其中,两高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及上海、深圳、郑州、海口、合肥、贵阳、南京、成都、苏州、杭州10家分所共有43位律师先后从国内各知名律所转入,成为两高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执业律师。

这些律师同仁的加盟,充分彰显了本所的综合优势和强大吸引力。

相信各位律师将会在本所提供的良好平台上持续精研业务、更好服务客户,迅速成长为各自领域的资深专家。

近年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努力提升内在品质建设,充分彰显自身品牌优势,在业界树立良好口碑,成为吸引广大应届毕业生初次选择工作的良好就业选项。

本所努力优化内在管理机制,为广大实习律师提供良好就业环境,储备了大量青年精英律师后备人才。

未来,本所将持续引进更多优秀人才,为将两高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全球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奠定坚实基础!

北京总所新加盟律师:向高甲     黄   梅     王明珂     洪   晔    申启慧     曹   如     闫   晨     杨亚利    吕明智     黄   帅     赵忆安     赵如森   

                                   张   迪     高佳丽

上海分所新加盟律师:龚嘉驰     徐涵镭     肖   雄

深圳分所新加盟律师:黄俊豪     白芮萱     任   屹     王小财    冯诗蕴     曹渝璐

郑州分所新加盟律师:李   华     宋盟盟

海口分所新加盟律师:覃茂吉

合肥分所新加盟律师:贾雪峰

贵阳分所新加盟律师:冯思思     冉淑丽     林   娜

南京分所新加盟律师:余   凡     王占涛     吴   雨

成都分所新加盟律师:曹   静     吕玉茹     黄思雪     宋连冬

苏州分所新加盟律师:石   卫     马彦芳     邱   鹏     许治同

杭州分所新加盟律师:郑建荣     胡克和

*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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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法大法理·第四届女性圆桌论坛与谈回顾:张荆副主任谈“生理差异”与“法理偏差”

律师观点

2025年3月22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主办、两高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法大法理·第四届女性圆桌论坛——如何认知生理差异”,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综合楼0111会议室如期举行。

两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参加论坛,并在与谈环节就“生理差异”与“法理偏差”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以下内容为张荆副主任与谈环节分享回顾。

关于“男权社会”与“男性相对优势社会”的讨论,我认为两者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结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家务劳动补偿金制度,与该项制度相关的,是此次司法解释中关于父母出资购房问题的调整。

回顾我国婚姻法律发展历程中的夫妻财产分割制度变迁:1980年《婚姻法》第十三条确立的夫妻共同共有原则,到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立的重要财产转化规则,我认为该规则至今仍具有相对公平性。在婚姻关系中,基于生理差异导致女性需承担更多情绪劳动、家务劳动及生育劳动等难以用货币量化的付出,这种制度设计,实质上体现了通过财产分配,来弥补因性别差异在婚姻中的不同付出相对公平回应的传统智慧。自唐代”六礼”制度对男方提供住房及彩礼的规范,到1993年司法解释通过婚姻存续年限(房屋及生产资料8年、贵重生活资料4年)实现财产共有化的制度安排,都体现了对婚姻稳定性和家庭建设目标的制度引导。

2001年《婚姻法》修订取消了财产转化规则,明确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才属共同共有,这标志着身份法领域开始强化个人财产保护。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进一步明确父母单方出资购房的产权归属规则,实质缩小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至2021年《民法典》规定父母出资无约定视为赠与双方,再到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强调以出资来源而非登记情况作为产权判定标准,这种立法趋势已引发实务界显著反应。

据公证机构数据显示,新规出台后夫妻财产协议公证量增长超过300%,反映出公众对婚姻财产约定的重视程度提升。但需关注的是,中国传统观念中婚姻关系与财产约定的内在张力,以及法律认知差异可能导致的现实困境。例如近期承办的再婚夫妻案例中,男方婚内将财产交女方管理并共同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却主张全额追回出资,法院初步意见显示可能完全否定女方权益。此类情形凸显新规对婚姻中隐形付出的制度性忽视。

值得深入探讨的是,在当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婚姻焦虑和不婚不育现象背景下,过度强调个人财产保护,而同时又忽视女方在婚姻中的隐性付出,是否有利于婚姻关系稳定发展。特别是一方面是房价高企、出资结构复杂的显性付出,另一方面,是在婚姻中以女方为主的,如生育劳动、情绪劳动、家务劳动等隐性付出,目前来看,尚缺少制度来补平双方基于性别的不公平。虽然在2021年的《民法典》中增加了家务劳动补偿金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的补偿款也仅具有象征意义,而不能从实质上达到整体公平,如何在婚姻中兼顾两性平等,同时保护财产权利与维护婚姻情感价值之间取得平衡,仍需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持续探索。

律师介绍

张荆 /

两高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副主任

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

张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华女子学院校外辅导员。

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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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看热点:三个层面看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2025年4月16日,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订婚强奸案”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一审法院考虑到席某某与被害人属恋爱关系,且在被害人一方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故酌定对其从轻处罚,量刑适当。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同中院的判决,意味着席某某将会以强奸罪入狱3年。这个案件之所以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焦点在于社会传统订婚观念的性质和具有法律惩戒性质的强奸之间的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视角理解。

01、从法律层面看

首先,在法律定义中,强奸罪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无论双方处于何种关系,即使是订婚这种在传统观念中较为亲密的 “准婚姻” 状态,也不能成为豁免强奸罪的理由。婚姻关系在我国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以在民政部门登记为准,订婚并不等同于婚姻。在本案中,即便双方已经订婚,若存在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行为的情况,从法律层面看,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本案也揭示了彩礼与犯罪判定的关系。彩礼是我国传统婚俗中的一部分,从法律性质上讲,它属于赠与行为。在本案中,男方支付彩礼以及承诺房产加名等行为,与是否构成强奸罪并无直接关联。不能因为女方接受了彩礼,就默认为其同意发生性行为。如果将彩礼与性同意划等号,无疑是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严重侵犯,也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对强奸罪判定的独立、客观标准。当彩礼纠纷与刑事指控并存时,法律明确要求将两者分开处理,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法律关系清晰界定的原则,也维护了法律体系的严谨性。

再次,本案也可以延伸出婚内强奸相关思考,虽然本案不涉及婚内强奸的情况,但却引发了对婚内强奸立法空白的讨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通常难以定罪,除非处于离婚诉讼期或分居状态等特殊情况。这一现状与我国婚姻家庭观念以及对夫妻关系的传统认知有关,但也与现代法治精神中对个体性自主权的保护存在一定冲突。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个体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明确婚内强奸的认定标准,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是未来我国法治建设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方向。

02、从证据层面看

1、证据种类及效力。从本案披露的信息来看,证据呈现多样化。女方的伤痕、报警记录、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这些证据能够从侧面反映出女方在性行为发生时可能遭受了暴力或存在反抗行为,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而电话录音作为重要证据之一,记录了男方在与女方母亲沟通时的一些关键回应,“哦哦,对对”,结合通话前后语境以及其他证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方对性行为的态度和认知。此外,还有被害人母亲的证言、110 接处警电话录音、行车记录仪中的音频资料、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以及电梯监控视频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条,为认定男方强奸罪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与程序规范。在性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程序规范尤为重要。侦查机关在 DNA 鉴定结果尚未出具时即提请批捕,这一程序上的瑕疵可能会对整个证据体系的合法性产生影响。因为刑事诉讼要求证据必须来源合法、程序正当,任何可能影响证据合法性的因素都可能导致证据被排除或削弱其证明力。在电子数据取证方面,必须严格遵循技术规范,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在取证过程中没有遵循这些规范,那么电子数据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不被法庭采信。本案警示司法机关在处理性犯罪案件时,每一个证据收集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程序正义,以保障最终的事实认定准确无误。

03、从社会伦理道德层面看

1、传统婚恋观念与现代法治冲突:在传统婚恋观念中,订婚后双方关系较为亲密,甚至部分人认为订婚后发生性关系是理所当然的,存在 “订婚后发生关系 = 自愿” 这种错误认知。但这种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中对性自主权的保护存在严重冲突。现代社会强调个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性自主权是每个人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无论处于何种关系中,性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双方明确、自愿的基础上。本案的发生,正是传统婚恋观念与现代法治冲突的一个缩影,提醒社会需要重新审视和更新传统观念,尊重个体权利。

2、彩礼习俗引发的道德争议:彩礼在我国传统婚俗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在本案中,彩礼却引发了一系列道德争议。部分人认为男方支付了高额彩礼,女方事后反悔可能存在道德风险,甚至怀疑女方存在 “骗婚” 行为。然而,从道德本质上讲,将彩礼视为性同意的对价,本身就是对婚姻和人性的物化。婚姻应当建立在感情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而不是物质交易。女方退还彩礼的行为,表明其在道德层面并没有试图侵占男方财物,而男方家属拒绝领取彩礼的行为,则反映出在彩礼纠纷中,部分人可能将彩礼作为一种工具,试图达到其他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彩礼习俗的本意,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

3、对女性受害者的社会态度反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女方因隐私泄露遭受网络暴力,甚至被质疑 “借性侵敲诈”。这种社会对女性受害者的苛责态度,反映出社会伦理道德层面存在的问题。在性犯罪案件中,受害者往往需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创伤,社会应该给予她们同情和支持,而不是无端指责和怀疑。对受害者 “处女膜是否破裂” 等问题的过度讨论,更是一种不尊重和对女性身体的物化,这种观念严重违背了现代社会倡导的尊重人权、性别平等的伦理道德原则。我们需要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尊重和理解受害者的社会环境,让受害者能够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介绍

孔杨 /

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孔杨律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职于交通银行等金融单位,从事风控审查、合规管理等工作,参与银行部分融资业务风控模型设计工作。曾就职于某国企,从事法务工作,担任多家子公司法务负责人,从事合同审查、公司治理、公司诉讼、合规建设等法律事务,参与投资、并购项目,后期参与公司破产重整法律事务。

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一定诉讼经验,熟悉婚姻家事纠纷、企业商事纠纷、公司股权争议、破产重整等法律领域,在企业合规建设、风控管理等法律服务方面有丰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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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 | 张荆副主任接受《财经》杂志记者采访,谈婚姻登记将“全国通办”对结婚率的影响

婚姻登记将“全国通办”,且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要求出具居民户口簿。4月9日,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公布,将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全文共6章28条。条例的主要变化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化婚姻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与相关法律规定作了衔接,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

对此,两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律师接受《财经》杂志记者采访,就“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否会提高结婚率”进行了解析。

▲ 图片来源:公众号 @财经杂志

张荆律师表示,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主要是从当前中国人口流动的现状出发,这将给婚姻登记当事人带来很大的便利性。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流动人口占有较高比例。在这些大城市,那些即将步入婚姻的年轻人来自五湖四海,对他们来说结婚是美好的事情,如果不用特意请假回老家领证,还能在工作地享受一些有特色的婚姻登记服务,“这也能让年轻人更有归属感”。

在当前的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并会同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信息,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将更能方便当事人,这也是回应社会呼吁许久的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需求。现在年轻人的流动性和交友方式都发生变化,不像过去在熟人社会时通过熟人介绍、媒妁之言,双方都知根知底,现在的年轻人很难获取对方及其家庭的全部信息,一些人会担心怎么才能充分信任对方,而新条例实施后政府层面通过大数据的整合,就能保障婚姻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安全,也能打消一些人的顾虑,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注:

原文参考 @财经杂志《领证越来越容易,能提高结婚率吗?》 记者:王丽娜

律师介绍

张荆 /

两高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副主任

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

张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华女子学院校外辅导员。

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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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 | 资深律师办案心法公开披露:专利业务开发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全解析!

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白热化,专利已成为企业攻防战的核心武器。

如何将专利诉讼业务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开发”?怎样通过专利服务切入企业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 专利业务如何与商标、商业秘密形成协同效应?2025年4月16日,两高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邀请所内资深律师兼专利代理师张伟,为你揭秘专利诉讼开发全流程与知识产权业务的融合之道!

课程安排 ▷

时间:2025年4月16日下午14:00

地点:两高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12层大会议室

主讲人:律师&专利代理师  张伟

参会人员:两高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讲师介绍 ▷

张伟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尤其擅长专利无效、专利诉讼;商标诉讼;著作权侵权诉讼;商业秘密案件代理。擅长最高院知识产权再审案件。

专业赋能业务,知识产生价值,让专利成为企业竞争的“核武器”!

4月16日,与张伟律师共探专利业务的增长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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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公益

两高律师事务所举办《DeepSeek与律师服务变革》专题讲座,探讨人工智能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

为探索人工智能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两高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于2025年4月7日举办《DeepSeek与律师服务变革》专题培训。本次活动特邀iCourt创始人、天同律师事务所前首席技术官胡清平先生担任主讲嘉宾,两高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刑民交叉部副主任、保全与执行事务部副主任吴志强主持。线上加线下共计吸引了200余名律师参与,掀起了一场关于技术驱动行业升级的热烈研讨。

胡清平先生结合其深耕法律科技领域的实践经验,系统性阐释了AI从辅助工具向“战略级生产要素”跃进的路径。他指出,通过iCourt自主研发的智能化的法律操作系统——Alpha系统,律师团队可突破传统案例检索的效率瓶颈,类案推送精准度提升,文书起草时间大大压缩。

胡清平先生语录集锦:

1. 知识不值钱,值钱的是技能。

2.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3. 设计是一个艺术。

4. 我们不能承诺结果,但是我们可以承诺过程。

5. 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情绪价值。

培训现场互动频繁,参会律师就数据安全、人机责任划分等热点问题与胡清平先生展开讨论。

两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唐兴华在参加此次活动后表示:胡清平先生的分享不仅提供了实用工具指南,更重要的是为传统法律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指明了实践路径。作为律师,未来将持续探索“法律+科技”融合模式,让技术红利惠及更多客户。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彰显了两高律师事务所在法律科技创新领域的积极探索。在人工智能深刻重塑法律服务的当下,学术委将不定期持续组织此类具有前瞻性的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律所向更高效、更智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