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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 | 张荆副主任做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家庭的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婚姻家庭矛盾呈现出新特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高位运行。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 %左右。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每年大约150万件,占所有家事案件的近80%。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成为焦点。涉案标的额增大、财产类型多样化,婚姻家庭与财产领域问题交织,疑难复杂案件增多,法律适用标准亟待统一。

为正确实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引导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月15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月17日,两高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律师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栏目的邀请,就听众关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有关内容,对《解释(二)》中涉及婚姻家庭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线上观看人数达7161.8万次

1

关于离婚逃债问题

这次《司法解释(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之前的规定针对夫妻一方为达到侵害配偶的财产利益,故意制造虚假债务,在离婚时让另一方来共同承担偿还债务,以在结果上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针对这种情况,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三种情形: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随之而来,又出现了夫妻一方欠债后,通过离婚将财产全部转移给另一方,由自己承担债务,导致债权人追索时,无财产可偿债情形,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问题。

这次的《司法解释(二)》就针对这种情况规定的非常清楚,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为了恶意逃债,比如低价变卖财产等,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并偿还债务。这样就能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夫妻一方通过离婚来恶意逃债。

2

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

对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问题

这条规定与之前相比变化很大。按照我们国家的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时一般是男方家买房,女方负责装修或买车,同时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之前,只要是在房产证上加了一方的名字,加名方就具有一定的房产权利。

但这次的《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如果是父母出全款买房,不管产权证登记在谁名下,加名字的这一方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就房屋产权归属而言,是归属于父母出资这一方的。但会综合具体情况酌情考虑给对方是否进行补偿及补偿多少。这里主要考虑的是父母出资的初衷是为了促成婚姻,希望小家庭能够长久。如果婚姻不能维持,父母的养老目的也落空了。当然,也不是说加名字的这一方就完全没有权利,这时就要综合考虑结婚年限、对婚姻的贡献、是否有子女等因素。但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自己买的,或者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的情况,还是和过去的规定一样,要考量婚姻的长短、有无子女等因素来分割。

当然,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归属以及是否为赠与等特殊情形,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能减少很多的争议。目测未来在房产上加名时就会同步有财产协议约定出现。

3

同居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关系和依法登记的婚姻关系在财产分割上是有区别的。在婚姻关系中,对于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证明财产是谁买的,婚后购置的财产双方都有权利分割。但在同居关系中,一方要分割财产,必须证明自己和这个财产有关系,否则是分不到的。

近几年来,结婚率持续走低,同居的人群不断增加。对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厘清也变得十分重要。这次的规定就考虑到了同居关系中的同居时间长短、是否有子女,对财产贡献大小等因素,在尊重谁的财产财产归谁的基础上,对无法证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是否为共同出资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分割。虽然同居关系没有领证,但这次的《司法解释(二)》还是给予了一些和现实有关的肯定,体现了对当下社会发展变化的回应。

4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私情,给第三者买房买车的

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很常见。过去在判决时,对于权利受损的配偶一方能追回多少财产,存在不同的裁判尺度。有的判只能追回一半,因为另一方也有权利支配自己的财产;但也有的判可以追回全部。

这次的《司法解释(二)》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作为无过错方的配偶可以要求确认这个行为无效,并追回全部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整体,只要婚姻关系没解除,就不能像切蛋糕一样明确分割。而且这种赠与行为本身就不被法律所肯定,所以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全部返还,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价值观的导向。

5

对于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

《司法解释(二)》有没有相应的规定

这次《司法解释(二)》针对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是婚姻相关规定中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我们团队在推动这一问题呼吁立法后看到的最全面的规定。

首先,明确禁止抢夺、藏匿孩子。在分居期间,如果一方抢走孩子藏起来,另一方可以依据新规向法院申请行为禁令,法院会以裁定书形式要求对方停止这种行为。在一方起诉离婚但法院未判离的禁诉期里,如果一方抢走孩子,另一方可以提起监护权诉讼,法院会责令将孩子送回到原来抚养者的身边。

其次,在离婚诉讼期间,抢走孩子藏起来并不等于获得了法律上的优势权利,甚至可能会因此丧失抚养权。因为法官在确定孩子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抢夺藏匿行为对孩子成长是不利的,同时也侵害了配偶一方的合法权利。所以,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于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有望通过新规的重拳出击,能获得彻底的解决。

6

关于非婚生子女有没有遗产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当然有遗产继承权。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孩子本身是无辜的,儿童权利始终是我们国家要重点保护的。所以,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权利是一样的,包括要求抚养权人支付抚养费、享有继承权等。这也是儿童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7

作为一线律师,未来在婚姻家庭领域

还有哪些方面可能需要更多的司法解释

来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呢?

司法解释是根据具体生活中的新情况来制定的,以更便于操作和解决当下问题。从一线律师的角度来看,我们更希望在未来能对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隐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追索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节点等问题有更多的细则。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问题可能会以新的形式出现,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会针对这些问题,统一出台实践中的操作细则,来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其实还有很多细节操作方面的问题,都是在实践中遇到后,会反馈给最高人民法院,然后由最高人民法院会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斟酌和确定,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或细则。

让我们一起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落地实施,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绍

/ 张  荆 /

两高律师事务所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

张荆律师同时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华女子学院校外辅导员。

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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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兴华主任受邀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春答谢交流座谈会

1月14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5年新春答谢交流座谈会在明德法学楼成功举行。中伦、大成、盈科、环球等多家知名律所奖助学金设立方的代表参与此次会议,两高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唐兴华受邀出席。

在互动交流环节,唐兴华主任与各位奖助学金设立方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分享。他回忆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求学时的故事,结合自己在法院系统工作后从事律师职业的经历,谈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他职业生涯的深刻影响。

唐兴华主任表示,两高律师事务所长期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榜样之星及助学金项目,为法学院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未来,两高律师事务所还会努力在学院的具体诉求和学生实习就业方面提供更多帮助。

两高律师事务所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捐赠百万元设立奖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毕业生和资助家庭困难的研究生。

近年来,两高律师事务所以品牌建设为核心抓手,致力于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深化合作关系,取得一系列成绩。

未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在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实务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更多努力,对标国内顶级红圈所,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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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正式获批成立,京津冀战略布局再添新军!

2025年1月17日,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两高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正式取得执业许可证,注册名称为“北京两高(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分所获批执业许可证

天津位于中国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是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及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作为北方经济的引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天津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北京两高(天津)律师事务所是继上海、深圳、郑州、海口、大连、合肥、贵阳、成都、厦门、南京、石家庄、杭州、苏州等地后,两高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设立的第十四家分所。天津分所的成立,是两高律师事务所深化环渤海区域服务、积极响应京津冀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标志着两高律师事务所京津冀战略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和业务版图的进一步拓展,是我所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天津分所签约仪式现场

北京两高(天津)律师事务所位于天津市核心区域——水上板块的鲁能国际中心,紧邻天塔湖和水上公园,俯瞰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系国际LEED金级认证的甲级写字楼,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文化商业氛围浓厚,双铁交汇,四通八达。这样的地理位置和办公环境,不仅汇聚了众多优秀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产业集聚效应,也为两高律师事务所在天津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天津分所部分代表与总所管委会领导合影

北京两高(天津)律师事务所汇集了不同法律领域、拥有丰富执业经验和深厚专业知识的杰出律师团队,业务涵盖高端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公司治理与合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民交叉及刑事辩护、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知识产权、劳动与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致力于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法律服务。我们热忱欢迎怀揣法律梦想和正义追求的律师同仁加入,在天津这片热土上携手合作,共创辉煌。

北京两高(天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娄爽律师

北京两高(天津)律师事务所的成立,不仅有助于两高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整合资源与协同发展,也将对天津法律服务市场的增加供给和提升水平产生积极影响。展望未来,天津分所将充分利用地理优势,深耕专业领域,进一步提升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影响力和专业美誉度。同时,天津分所将坚守初心,以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共赢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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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两高律师事务所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2025》公司商事领域榜单

近日,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公布了《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5》(Greater China Region Guide 2025),两高律师事务所凭借卓越的专业实力与出色的市场表现,荣登公司/商事业务领域榜单!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5

客户评价:

“他们拥有一支在法律职业领域

有丰富经验的律师队伍。”

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是国际最有影响力的法律评级机构之一,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其调研覆盖全球近200个国家的法律服务市场,钱伯斯以其调研和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在全球具有卓越声誉,受到诸多法律专业人士及客户的信赖与肯定。钱伯斯排名中的评估条件包括专项法律能力、专业行为、客户服务、商业知识、反馈速度以及客户看重的其他品质。

一直以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始终致力于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公司商事法律服务。我们坚持客户为中心,以敏锐的洞察力和高效的执行力,为客户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发展。

自2022年至今,两高律师事务所已连续四年上榜钱伯斯大中华区榜单!此次入选,代表了国际各界对我所在公司商事领域长期耕耘与杰出贡献的高度认可。

未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专业、诚信、创新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中国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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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副主任再次获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强化系列课程教学优秀教师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公布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强化系列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的优秀组织单位及教学优秀个人名单。两高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律师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强化(方向)系列课程教学优秀教师。

在法律硕士学院的法律诊所课程中,张荆主任以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学生们带来了32课时的精彩教学。该课程作为法律硕士教学中的重要实践环节,旨在让学生们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法律问题相结合,通过真实案例的分析与处理,提升法律实务能力。在课堂上,张荆主任严格要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模拟法庭、个案分析等互动方式,让学生们充分参与到法律实践中。

此次获评,不仅是对张荆律师个人教学能力的肯定,也是对两高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重视人才培养、注重教学质量的肯定。未来,我们将通过与高校的紧密合作,在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的同时,为社会各界培养输送更多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律师介绍

/ 张  荆 /

两高律师事务所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

张荆律师同时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华女子学院校外辅导员。

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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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两高律师事务所荣获WUPO2024年度“卓越服务机构”奖项!

近日,由无破数据主办的2024年度无破大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世界旅游博览馆成功举办。两高律师事务所凭借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卓越表现和深厚实力,荣获中国困境企业价值重塑TOP100“卓越服务机构”奖项。

这一荣誉不仅是对两高律师事务所过去一年辛勤付出的肯定,更是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认可。

TOP100“卓越服务机构”

在过去的一年里,两高律师事务所在困境企业价值重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律所的专业团队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困境企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无破大会是破产与特殊资产领域最具影响力的行业盛会之一,旨在通过深度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与精准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在业界有着高度评价。WUPO2024年度名册评选活动由无破数据主办,新华网、中国经营报、中国企业报、中国商报、华夏时报等多家权威媒体提供媒体支持。

此次荣获WUPO2024年度“卓越服务机构”奖项,是对两高律师事务所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肯定。未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将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为推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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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分所主任翟卫东、管委会主任王子璇获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知行导师

两高(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翟卫东、管委会主任王子璇获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24级知行导师。

右一为翟卫东律师,右二为王子璇律师

此次获聘,不仅是合肥分所与西南政法大学深化合作的体现,更是双方在共同致力于法学教育创新、推动法治人才培养道路上的又一重要举措。

知行合一,育人为本。北京两高(合肥)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加强与各大高校的合作,共同探索法学教育的新模式,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贡献力量。

翟卫东律师聘书

王子璇律师聘书

律师介绍

/ 翟卫东 /

两高(合肥)律师事务所 主任

翟卫东律师同时还是安徽省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管理学双研究生,民盟盟员,国家三级律师(中级职称),中国法学会会员。他先后担任合肥市包河区政府法律顾问、合肥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等社会职务。曾获得民盟安徽省法治论坛论文二等奖、合肥市律协辩论赛优秀辩手、合肥市律协演讲比赛优秀奖等。

/ 王子璇 /

两高(合肥)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主任

王子璇律师同时还是基金管理人,主要客户为海岸基金、湖岸基金、东方珑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信达安徽分公司、中国信达福建分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代理案件金额约5亿,间接管理案件金额约10亿。参与众多商业银行、资管公司资产包的尽调、投资、管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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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大会,对品牌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025年1月11日上午,北京市两高(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全体大会,全体律师及行政职能人员参加了会议。此次全体会议主题“凝心聚力,共赢未来,合规执业,力促品牌化建设”

会议由石家庄分所执行主任康永飞进行主持。

会议伊始,康永飞主任对律所的筹建历程及成立后的工作业绩作了总结报告。

分所党支部书记范柳梅传达了两高律师事务所总所品牌建设研讨会的会议精神,及各分所关于“聚焦品牌化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的想法和建议,并提出:我们要将品牌化建设当做战略重点,通过品牌建设努力实现两高律师事务所的高质量发展。律所每一名律师、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应强化品牌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推动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中。

康永飞主任带领全体律师学习了总所(2025)第1号、第2号文件。第1号文件根据总所“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总结分析了“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结合律所发展研究通过了《两高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该计划在加强党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打造核心力量、凝练核心业务、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加强社会合作方面作了工作部署;第2号文件对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行为惩戒作出规定,明确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身份盗用、未经授权代理案件或私下收费等不正当竞争的情形认定、处罚机制及执行措施。

会议指出,全体律师要严格执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失范行为处理补充规定》的要求,依法规范执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会上,分所管委会执行主任王少先对律所行政工作作出说明。

品宣部负责人褚晓晨就品宣建设、律所线上宣传工作作了详细报告。

2025年是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年,也是石家庄分所全面起步建设的第一年。全体律师、全体人员将团结一心,致力于分所的品牌建设与律师、律所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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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联世界 法治引未来——两高律所成功承办“粤港澳涉外法治实务与人才协同培养”研讨会

2025年1月11日,粤港澳涉外法治实务与人才协同培养研讨会在深圳大学成功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深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指导,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深圳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深圳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协办。

会议主题围绕“粤港澳涉外法治实务与人才协同培养”“企业出海难点及风险”展开。

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主持开幕,参加研讨会的领导和嘉宾有深圳市侨办主任、市侨联主席刘昕,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海雷,深圳大学副校长李永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深圳国际仲裁院党委委员、秘书长赵枫,澳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和教授,广州律协、东莞律协、中山律协、珠海律协、惠州律协代表,北京市两高律所等二十余家海内外知名律所、宁德时代等多家知名企业,马来西亚、阿联酋等多家知名商会代表出席。

深圳大学副校长李永华致辞表示,深圳大学与特区相伴而生,始终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他表示,近年来深圳大学法学院在涉外法治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向持续发力,致力于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成效显著,并获批首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单位,招收了首届本科涉外法治实验班,创办了全国首届高校涉外法治夏令营,成立了涉外法治研究院并获批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更成功获批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成功迈进高水平法学院建设的2.0阶段。

他强调,深圳大学将继续与长期关心、支持本校发展的海内外兄弟院校、专家同行一道,在中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在“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精神的引领下,在涉外法治实务与人才协同培养方面发挥“探路尖兵”的责任与担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海雷致辞表示,涉外法治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会越来越多。

他着重强调,深圳大学作为深圳本土唯一综合大学,应早日培养政治理想坚定、专业素质精通,特别是要精通国际规则和涉外法治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未来会重点关注与深圳大学协同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致辞指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一是要坚持需求导向,不能闭门造车;二是要坚持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三是充分发挥粤港澳律师作用。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唐兴华致辞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方面作出战略部署。

两高律所自成立以来,就高度关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并响应国家号召筹建了涉外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高地,深圳大学是一所久负盛名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未来两高律所将与深圳大学继续深化合作交流的途径与渠道,共同以高品质、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为国家的涉外法治战略贡献更多力量。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作“什么是涉外法治”主题发言。

深圳国际仲裁院党委成员、秘书长赵枫作“从国际仲裁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主题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作“法大特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主题发言。

深圳市司法局涉外法治处处长郑秀丽作“因需利导,顺‘市’而为—深圳市涉外法治人才的现状与未来”主题发言。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秀丽作“‘出海’视域下的涉外法治属性与实务”主题发言。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张辉作“经济制裁风险与国际航运合同”主题发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蔺捷作“上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成就和改革”主题发言。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树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政策困境与市场导向”主题发言。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梦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实践导向”主题发言。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健男作“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法治建设”主题发言。

澳门大学法学院课程主任李可作“澳门特别行政区人才培养的贡献与创新”主题发言。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区域主任谢锦发律师作“企业出海东盟导航”主题发言。

香港萧一峰律师行合伙人律师赵志刚作“中国企业出海的经验分享及如何布局”主题发言。

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洪祺律师作“中国企业出海投资实务和法律风险”主题发言。

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执行主任黄鸿律师主持“企业出海—在东南亚地区文化、法律环境差异及应对”主题圆桌论坛,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林君瑞律师、广东省侨界青年联合会委员辜树发、平澜公益基金会国际发展总监柳婷、马来西亚新山中华总商会代表陈家盛围绕主题,结合东南亚工作生活经验,各抒己见、热烈讨论。

平澜公益基金会国际发展总监柳婷主持“企业出海的经验布局及难点”主题圆桌论坛,香港萧一峰律师行合伙人律师赵志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浙江省国际经贸投资与利益保护联盟(浙江省海外综合服务中心)筹备负责人姜敏、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唐兴华律师、香港康萧何律师行合伙人黄俊豪律师,结合企业出海落地实务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作总结发言,感谢各大高校教授和实务机构的智慧贡献。

他表示,涉外法治不只是高校涉外人才的培养,更是需要高校和实务界协同发展。

他期待,未来能有更多机会和高校、实务界的志同道合人士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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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挚欢迎!十二月,两高律所北京总所及海口、合肥、成都等10家分所共新加盟24位执业律师!

随着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和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有一大批精英律师及团队选择加盟两高律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两高律师事务所又迎来了新伙伴的加入,其中,两高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及上海、深圳、郑州、海口、合肥、厦门、南京、成都、石家庄、苏州10家分所共有24位律师先后从国内各知名律所转入,成为两高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执业律师。

这些律师同仁的加盟,充分彰显了本所的综合优势和强大吸引力。

相信各位律师将会在本所提供的良好平台上持续精研业务、更好服务客户,迅速成长为各自领域的资深专家。

近年来,两高律师事务所努力提升内在品质建设,充分彰显自身品牌优势,在业界树立良好口碑,成为吸引广大应届毕业生初次选择工作的良好就业选项。

本所努力优化内在管理机制,为广大实习律师提供良好就业环境,储备了大量青年精英律师后备人才。

未来,本所将持续引进更多优秀人才,为将两高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全球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奠定坚实基础!

北京总所新加盟律师:章艳艳     徐琛皓

上海分所新加盟律师:夏钰涵

深圳分所新加盟律师:林俊杰

郑州分所新加盟律师:刘文华

海口分所新加盟律师:孙俊楠     于   倩     李松龄     杨康帝    魏玉婷

合肥分所新加盟律师:尉迟立君     姚栋梁     王   康     何芳琴   魏应好     葛   攀

厦门分所新加盟律师:吴毅伟

南京分所新加盟律师:胡雨珠

成都分所新加盟律师:张海波     李维芮

石家庄分所新加盟律师:范丽静

苏州分所新加盟律师:李   刚     菅亚亚     李妍静

*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