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让家暴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对此,北京电视台“中国新闻之声”栏目线上连线了两高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律师,对此次家庭暴力证据标准新的意见进行了解答分析。
张荆律师在采访中表示,家暴的行为一旦发生,绝大多数受害者的第一接触者是公安机关。此次家庭暴力证据标准新意见,主要是针对公安机关在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令时,用来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标准。我国民间一直广泛流传“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外扬”、“床头打架床尾和”等谚语,同时也由于许多家暴行为的发生场景较复杂,长此以往导致家暴认定标准十分模糊。《意见》的出台,在家暴行为的认定标准上进行了规范,几乎已经囊括了以往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一切可能涉及到的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我国司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置干预制度在不断进步,包括根本法、家暴行为判定、人身保护令规定及实施、告诫令等,各方面都在不断完善。张荆主任认为,公安机关告诫令标准从司法实践看更为关键,许多家暴行为因起初无法证明而缺乏公权力的介入,致使施暴者变本加厉,《意见》的出台,在源头上增加了公权力的干预,有效避免了情况的恶化。
张荆主任建议,遭遇家暴,任何时候都要借助法律武器维权,不要因对方恐吓威胁就觉得自身渺小,要相信法律完善、制度和保障措施能保护受害人,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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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说不,九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家暴证据标准!对话律师张荆
律师介绍
/ 张 荆 /
两高律师事务所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婚姻继承部主任、财富传承部副主任
张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华女子学院校外辅导员。
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