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下午16:00,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主会议室,由本所刑事事务部组织的《两高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一期刑事实务讲座:《刑事案件庭审中注意事项(一)法庭发问》顺利举办。刑事事务部主任陈海航律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
本次讲座是刑事事务部成立以来举办的首场讲座。各事务部的律师们纷纷提前到来,现场座无虚席。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事诉讼事务部主任张翰文律师到场,代表本所戴智勇主任致辞,热烈祝贺刑事事务部成立,并转达了戴主任的殷切期望:刑事事业部要在陈主任的带领下,成为两高律所最闪亮的名片,成为本所对外市场劈波斩浪的尖刀;对律所内部,刑事事务部要成为各部门的老大哥、好榜样:在团队建设、部门管理、律师成长等方面,为各部门树立一座标杆。
接下来,刑事事务部主任陈海航律师为大家做主题发言:对刑事事务部的发展方向,本系列实务讲座的功能定位做了阐述,表达了通过持续的实务交流,推动本事务部与所内各团队、各律师在刑辨领域不断深入合作,整合本所刑辨力量,实现“两高律师,刑辨全国”的远大目标。刑事事务部副主任马剑锋律师、青年律师代表王宗宝律师分别致辞,表示愿尽自己所能,助力刑事业务的发展。
之后,陈海航主任正式开讲。陈主任指出,法庭发问作为刑辩律师庭审最重要的基本功。通过层层发问,辩护人引导回答者的陈述,向法庭展现我们期望的法律事实,据此阐明观点和立场,说服法庭支持辩方观点。
具体到发问准备,一要明确和设定发问目的,围绕目标设计发问内容,制作《发问清单》和《发问提纲》;二要重视设计好第一个问题,通过问话后证人的回答和反映,及时判断证人的态度、倾向、是否配合等等,及时调整下面的问话方式。三要把问题切割成最小单元,一个问题或者几个问题仅包含一个事实。四要尽量运用封闭性问题进行引导性发问,让对方证人习惯于回答“是”或者“不是”。五必须择安全性问题,不要问自己应对不好的问题。六不要重复或扩大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或事实。七只对事实提问,不对法律提问。不要求证人做出评价、猜测和分析。九注重阶段性总结和归纳,让法庭认识清晰明确具体。接下来陈主任结合某高官滥用职权罪的庭审发问,与于欢案庭审发问,为大家生动讲解了高水平的庭审发问,对展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事实,具有何等重要的作用。
互动环节,本所律师提问:辩护人如何通过发问,向被代理人展示自己专业度与支持力度,陈主任回复认为:辩护人可以用语和缓,不一定与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针锋相对;但辩护人的表达要有极强的专业度,真正的犀利,不会因和缓的用语而减弱,适当的和缓,反而能减少庭审中不必要的冲突,创造机会实现己方利益最大化。
刑事事务部吴承志副主任做了总结发言,勉励从事刑辨业务的同事们打好基础。讲座在一次次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十分期待下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