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书 来 袭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解读与适用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两高律师事务所风控与调处委员会执行主任、经济犯罪事务部主任、刑事事务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赵铁英参与编著的新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解读与适用》已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以模块化形式,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进行立体化解读,帮助广大读者对条例有一个系统的理解与认识。
本书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解读和适用指引,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是什么?
通过条文的规范解释解析条文的意涵;
怎么用?
着重突出了条文适用中的重点和难点的阐释,结合部分已有的案例,对条文的适用进行了解释;
体系关系如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身份多元,对于他们的监督管理涉及不同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本书通过实务指引和关联法条,对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体系关系及其适用进行了阐释。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调整范围】
第三条 【处分工作原则】
第四条 【处分主体和原则】
第五条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第六条 【处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七条 【处分的种类】
第八条 【处分的期间】
第九条 【多个违法行为的处分】
第十条 【单位违法、集体违法、共同违法的处分】
第十一条 【从轻、减轻处分】
第十二条 【免予、不予处分】
第十三条 【从重处分】
第十四条 【处分的法律后果】
第十五条 【违法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处置】
第十六条 【已退休人员处分】
第三章 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七条 【违反政治要求的处分】
第十八条 【违反组织程序的处分】
第十九条 【违反廉洁要求的处分】
第二十条 【违反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等规定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违法从事营利性活动及违规兼职等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侵犯服务对象利益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不依法履职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金融管理规定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工作要求的处分】
第四章 处分的程序
第二十六条 【处分权限】
第二十七条 【办案程序】
第二十八条 【商请监察机关支持处理】
第二十九条 【办案期限】
第三十条 【处分决定书及其要求】
第三十一条 【回避】
第三十二条 【处分与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的协调】
第三十三条 【处分通报】
第三十四条 【立案调查期间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 【澄清正名】
第三十六条 【待遇变更期限】
第三十七条 【处分解除】
第五章 复核、申诉
第三十八条 【申请复核】
第三十九条 【申诉】
第四十条 【复核、申诉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及时纠正制度】
第四十二条 【处分决定的撤销】
第四十三条 【处分决定的变更】
第四十四条 【处分决定的维持】
第四十五条 【处分被变更、被撤销的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规的任免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处理】
第四十七条 【对违规的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者人员处理】
第四十八条 【“诬告”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金融、文化国企管理人员违法的规范适用】
第五十一条 【溯及力】
第五十二条 【施行日期】
作 者 简 介
/ 赵 铁 英 /
两高律师事务所
风控与调处委员会执行主任、经济犯罪事务部主任
刑事事务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赵铁英律师,曾任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某特大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员,从事职务犯罪侦查、纪检监察工作近10年。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荣誉称号,被授予“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称号,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疑难复杂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参与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违法违纪案件100余件,熟悉侦查机关侦查思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思路、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思路、审判机关审判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