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投融资事务部主任郭宝生在律所总部为广大律师讲授新《公司法》相关课程第一期《出资制度变革、调整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课程。该系列课程基本涵盖了公司设立、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招揽人才)、股权融资(融通资金)、并购重组(外延扩展)、挂牌上市(回报变现)、清算破产(剩余分配)等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
郭宝生律师授课现场
本次课程由两高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主办,总部多名律师现场参加讲座,上海、深圳、郑州、海口、大连、合肥等分所律师也通过直播形式线上参与了学习。
此次课程重点分为六部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权利限缩”,“股份公司授权资本制初探”,“股权、债权出资法定化”,“股东失权规则利弊分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及“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
郭宝生主任主要从公司实务出发,探讨我国公司法在资本制度方面的多种尝试和摇摆。“资本实缴是否能够更多保护债权人?资本是否实缴与公司偿债能力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资本认缴在促进产业经济发展和保护债权人之间如何取得均衡?授权资本制有哪些优点?如何借鉴?”郭主任结合自己的实践案例,分享对资本制度修改的思考和总结,对资本制度修改可能引发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了讲解。
郭宝生主任授课中
在课程期间,各位律师踊跃提问,与郭宝生主任展开了深入且富有成效的互动。这不仅丰富了讲座的内容,还使其更具实用性。
郭宝生主任表示:“新公司法关于资本制度的修改尽管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爱之深,恨之切’,因为喜欢才会有如此多的抱怨和期许,只有广大律师同仁更多关注和参与,公司法才能变得更好,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历经摔打而不断推陈出新、不断自我完善。”
现场各位律师认真学习中
课后,郭宝生主任与现场律师进行了答疑,在系统讲解了新《公司法》资本制度修改内容的重点后,继续针对律师们实际工作中的疑点、难点,细化理论与经验,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课程内容。与会者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收获颇丰,希望学术委员会更多举办类似讲座。”
法律之路道阻且长,不断精进研究,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才能为广大委托人提供更加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两高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将持续邀请所内外资深专家,开展系列重磅专题学术课程,为广大律师同仁提供更多的学术探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