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律师事务所 > 个人介绍

胡长华
执行主任
中国 北京
个人简介

胡长华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200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6年曾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法律援助部主任助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

执业经历

先后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中国包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百盛家具有限公司、上海市永爱家居有限公司、北京富亿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凌富达厨具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鑫升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郑氏昌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康斯泰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聚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科龙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晋昌典当、包头市新兴盛能源有限公司、国能新兴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壹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阳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华恩建工有限公司、优尼博览(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新华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0余家。

法律事业

1、《伤残鉴定如何做》 2005年4月,中国法制出版社

2、《个人所得税如何交》 2005年4月,中国法制出版社

主要论文:

1.《从死缓到无罪释放—从何珍瑞杀人案的辩护谈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2004年7月,发表于法律出版社《诉讼法论丛》第9卷;

2.《刑事法律援助现状河北调研调查》2005年7月,发表于《法律与生活》;

3.《赴云南省部分地区关于刑事法律援助的调研报告》,2005年7月,发表于法律出版社《诉讼法论丛》第10卷。

[参与国际合作项目]

1、2004年3月—2005年12月 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亚洲基金会合作开展的“关于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情况调研”项目 兼任项目秘书,组织项目组赴云南省、河北省、北京市三地进行调研

2、2006年1月—2008年12月 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国际司法桥梁、石家庄市司法局 三方合作开展的“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实践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利”项目,兼任项目组秘书,分别筹备在北京、石家庄举办:a“刑事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问题”国际研讨会; b“审查起诉阶段的检辩关系”国际研讨会; c“刑事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问题暨法律援助律师”培训班;d“关于贯彻新《律师法》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国际研讨会

[应邀出席国际研讨会]

1、2001年10月25-26日应邀参加“中加批准与实施人权公约”国际研讨会;

2、2002年5月5-7日应邀参加“刑事证据法” 国际研讨会;

3、2006年5月25 -26日应邀参加“死伤案件” 培训研讨会;

4、2010年4月22-23日应邀参加“刑事二审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合同法律业务

荣誉与奖项

1、2007年—2012年 连续六年荣获“北京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

2、2013年5月 荣获“首届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称号;

3、2015年12月 被聘为“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4、2018年8月 当选朝阳区第三届律师代表;

5、2018年9月 荣获“2015–2018年度朝阳区律协行业贡献奖”;

6、2019年4月 当选北京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

7、2020年11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聘任为法律硕士校外导师;

经典案例

刑事辩护

1、四川省巴中市何某某故意杀人案

2、江苏省连云港市吴某某强奸、杀人案

3、河北省邯郸市杨某盗掘古墓案

4、河北省唐山市冯某某故意杀人案

5、江西省上饶市胡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

6、深圳肖某某开设赌场罪

7、吉林省长春市朱某某等16人涉黑案

民事代理

1、江苏省灌云县商业综合公司诉灌云县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

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诉昆明柴石滩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借款纠纷案

3、昆明柴石滩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诉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

4、内蒙呼和浩特市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收购北京京皇国际大厦地产项目法律顾问

5、河北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案

6、廊坊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诉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

7、江苏亿安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文津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8、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金本德山(北京)科贸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仲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