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律师事务所 > 个人介绍
唐兴华,男,山东沂源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第十二届北京市青联法律界别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席。
唐兴华专注于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曾在法院系统长期任职,对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唐兴华擅长领域为:企业家产权保护、商事合同、股权争议、建设工程、矿产资源、投融资、人格权保护等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争议解决案件、涉产权类重大刑民交叉案件。参与办理了诸多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唐兴华参与编写了法律行业内有关重要图书和文献资料。其在体制内工作期间,参与了贯彻实施《民法典》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清理工作。参与编写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清理(立改废)司法解释文件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继续有效适用的司法解释文件汇编》等权威图书。
《民法典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版)参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清理(立改废)司法解释文件汇编》参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继续有效的司法解释文件汇编》参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七五普法党员干部学习读本》独著,(学习出版社)
企业家产权保护、商事合同、股权争议、建设工程、矿产资源、投融资、人格权保护等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争议解决案件、涉产权类重大刑民交叉案件。
第十二届北京市青联(法律界别)委员;
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分会常务副秘书长;
人民法院系统“三等功”;
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优秀奖;
《北京日报》法官讲法栏目“特等奖”;
新浪微博年度影响力法律大V;
两高律师事务所“特殊贡献奖”;
两高律师事务所“年度影响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