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律师事务所 > 个人介绍

邵丹
执业律师
中国 上海
联系电话:13918901090
个人简介

邵丹律师,海归硕士,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缉私、稽查、归类、审价、原产地、风控、通关、加工贸易、保税、查验、监控、法规等各项海关业务。有近20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为客户化解风险,预防纠纷,降低成本,解决争端,挽回损失。服务过诸多世界500强、跨国集团、大型国企、民企以及国际律师事务所等,提供定制化的海关及国际贸易法律服务,以企业内部培训、法律顾问及设计解决方案等方式,培养客户法律意识,化解法律风险,增加企业抗风险能力,让国际贸易流程更合规、更高效、更安全、更便捷。现已成功办理多起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应邀在各大权威机构作学术交流且发表著作十余篇。

教育背景
华东理工大学、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
执业经历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事业

《非设关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中偷逃税款的计核》(发表于第十二届海关法论坛)

《非设关地走私案中涉案货物的计税价格认定——以走私白糖为例》(发表于第十三届海关法论坛)

《走私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刑事定罪的合理化建议》(发表于第十四届海关法论坛)

《区域贸易协定下伪报原产地走私普通货物案研究——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例》(发表于第十五届海关法论坛)

《现货走私,期货计税?》(发表于上海市律师协会官网)

《走私古董家具案中涉案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发表于上海市律师协会官网)

《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制度介绍与分析》(发表于上海市律师协会官网)

《上海海关抗疫情保民生助企业促发展若干措施解读》(发表于《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案例》)

《从海关监管角度看疫情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海关应对措施》(发表于《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案例》)

《疫情反复下外贸进出口业务问答》(发表于《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案例》)

专业领域

海关及国际贸易

荣誉与奖项

代表上海市司法局撰写进博会《国际贸易百问百答》

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修订的涉国际贸易法律条款被立法机关写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

应邀出席海关法学术年会暨第十二届海关法论坛并以《非设关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中偷逃税款的计核》为题作学术交流

应邀出席海关法学术年会暨第十三届海关法论坛并以《非设关地走私案中涉案货物的计税价格认定——以走私白糖为例》为题作学术交流

应邀出席海关法学术年会暨第十四届海关法论坛并以《走私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刑事定罪的合理化建议》为题作学术交流

应邀出席海关法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海关法论坛并以《区域贸易协定下伪报原产地走私普通货物案研究——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例》为题作学术交流

应邀出席跨境电商研讨会并以《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制度介绍与分析》为题作学术交流

应邀出席安徽省青年律师发展论坛并以《刑事案件的全程辩护——以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为例》为题作学术交流

应邀出席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以《大宗商品交易中的走私风险》为题作学术交流

受上海市报关协会邀请为全市报关企业作《国际贸易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培训

经典案例

为某全球化工巨头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提供合规法律意见,避免可能存在的行政及刑事风险

代理某境外公司与国内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的请求被仲裁庭全部驳回,我方的反请求获得了仲裁庭支持

代理某境外公司与国内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我方的请求全部获得了仲裁庭支持

为某外资加工贸易公司就进料加工贸易单耗及核销提供合规法律意见并代表该公司与主管海关沟通,化解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

为云南某公司出口货物因涉嫌侵权某日本著名电器品牌被某海关扣留提供法律服务,5日后货物被海关放行

代表上海某公司就从东南亚某国进口乳胶垫申报价格问题配合海关专项稽查,避免可能存在的行政及刑事处罚风险

为某外资化工公司就危化品试剂及气体进入保税区进行保税研发提供合规分析与建议,避免可能存在的行政处罚风险

为某国内公司就出口AparvigoNMN胶囊所涉及濒危物种出口许可证问题配合海关调查,化解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并积极减轻行政处罚

为某外资公司就进口产品所涉特许权使用费海关估价问题,提供合规法律意见,在避免可能存在的行政及刑事风险的前提下,为企业谋求利益最大化

为某高科技企业就擅自处置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减免税设备配合海关调查,化解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并积极减轻行政处罚

为某外资公司就进口原材料归类问题配合海关专项稽查,化解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

某海关工作人员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走私普通货物案,当事人获得从轻处罚

温州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担任直接责任人的辩护人,当事人被羁押37天后取保候审并最终被判处缓刑

上海某公司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普通货物案,偷逃税款20余万元,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该案转为行政处罚

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某走私液晶屏案,当事人获得减轻处罚

某偷逃应缴税款1.4亿余元的走私白糖案,当事人获得减轻处罚

某偷逃应缴税款439万余元的走私古董家具案,当事人被检察院决定逮捕后通过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被取保候审并最终被判处缓刑

媒体宣传

就“美联航暴力逐客”事件接受东方卫视专访

就“一元购画” 接受东方卫视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