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律师事务所 > 个人介绍
邹秀丽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同事务部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北京科教法制频道《现场说法》栏目点评律师,法制日报社《法制与新闻》栏目嘉宾律师。
邹律师法律素养深厚,逻辑思维清晰,辩论口才强,庭上表现优秀,执业以来代理过千余件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及刑事案件。主要业务领域为: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公司纠纷、征地拆迁、建设工程、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处理商事争议的诉讼、仲裁类案件,房地产买卖、分割、赠与,厂房租赁,债权债务等各种疑难复杂的合同纠纷及法律顾问业务;离婚财产分配、继承纠纷;企业厂房征地拆迁、拆迁安置及拆迁补偿款分配、分家析产、居住权纠纷等案件及经济类犯罪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诉讼策略,保持办案效率快、反馈评价好的办案特点。邹律师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邹律师2015年被评为两高所“杰出青年律师”,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两高所“十佳律师”。2021年获两高所“优秀部门主任”奖,2022年获评两高所“优秀律师”称号,2023年获评两高所“最佳案例”奖。
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
1、为某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土地、房产、股权、合同等系列涉外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3亿以上。
2、代理北京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某镇政府,就北京市疾控中心拆迁项目申请行政复议,进行磋商、谈判,厂房占地面积40000余平,最终调解成功。
3、为北京某有限公司与某省体育局、日本某体育俱乐部就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服务项目提供涉外合同的专项法律服务。
4、代理安某与内蒙古科左中旗某村委会就6000亩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合同无效的情形下,经内蒙古高院裁定,指令中院再审,后经中院再审改判,撤销一、二审判决,支持了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的再审请求。
5、代理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某轻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再审阶段成功调解,为委托人节省了2000余万元的工程款。
6、代理北京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国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本请求和反请求案,经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本请求获全部支持,并驳回对方全部仲裁反请求,为某电池制造的百年老企业挽回声誉和损失。
7、代理许某与李某因房产引起的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房产赠与、婚内财产约定、离婚协议、撤销权等相关法律问题,经一审、二审、再审、另案一审、二审,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了千万房产的所有权。
8、代理延吉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支持委托人要求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请求,并判决返还4套物业服务用房,对方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本案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功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指引。
9、代理靳某与北京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商铺出租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本诉和反诉案,一审法院未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且判决委托人支付对方拖欠的物业费和违约金,二审接受委托后,案件发回重审,最终调解成功。
10、代理张某与北京市朝阳区某镇政府、某村委会因房产被强制拆除引起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历时两年多艰辛曲折的维权,两个案件分别一、二审诉讼程序,从最初被告只同意赔偿300万到最终达成了2000多万元赔偿的结果。
11、代理付某某等36人与南昌市某区人民政府、某镇人民政府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从开始立案法院不受理,到法庭审理后采纳本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胜诉。
12、代理刘某与前夫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在双方离婚协议约定不明确,对房产分配的理解存在歧义,法官思路与律师意见完全不一致的情况下,经过两个法院分别一审、二审,最终采纳律师意见,为刘某争取到房产的全部所有权。
13、代理李某与周某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委托合同纠纷案,经庭审激烈辩论,一审法院驳回对方要求支付500余万房款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对方上诉,经法庭审理后最终撤诉。
14、代理刘某与中国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某营业厅、北京市某广播电视技术服务公司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从一审认定被告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到二审指令继续审理,又一审改判支持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对方上诉后维持原判,历经4年多时间,最终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代理董某被某传销组织故意伤害致死案,由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后经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将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致死罪,在一审公诉人与8名辩护人都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下,一审判决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辩论意见,并经庭下调解成功,委托人获得了较高的赔偿,8名被告人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二审被告人上诉后,维持原判。
16、代理北京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尚某与丁某、许某、王某因别墅内坠落死亡引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该案一审判决委托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业主无责,经二审接受委托后成功改判,由业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17、代理王某与王某某因多年前拆迁安置引起的用益物权确认纠纷案,从委托时证据不充分,希望渺茫,到开庭时与法官观点有分歧,最终支持代理律师的意见,一审胜诉后,二审成功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18、代理赵某与北京市昌平区某镇政府因《限期拆除通知书》引起的行政诉讼案,经过法庭充分辩论,法院最终完全采纳律师意见,确认被告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判决予以撤销。
19、代理赵某、王某与山东省某市政府征收补偿纠纷案,在委托人的商品房面临停水停电、被强拆的法律风险、委托人又想急迫解决补偿争议问题的情形下,抓住对方行政征收行为中的多处法律漏洞,在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后成功调解,额外为委托人争取到两套房产。
20、代理吴某某与安徽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南市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认其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一案,最终判决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21、代理赵某与南通市某开发区总公司、南通某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南通某拆迁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由于案情复杂,历经两年的审理,最终调解成功,为近90岁高龄的委托人争取到了满意的安置房。
22、代理冯某诉某山东省某行政审批服务局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经判决支持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23、代理杜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2000余万,检察院量刑建议无期徒刑,经律师辩护,法院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
24、代理刘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490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
25、代理郭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1亿余元,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