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律师事务所 > 个人介绍
李欣明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领域,庭审经验丰富。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能迅速地抓住每一个案件的有利辩点,形成关键有效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取得满意的结果。
自2015年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凭借勤勉尽责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视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以专业的知识及钻研的态度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始终坚信,认真细致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竭尽所能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才不辜负刑辩律师身上肩负的责任与使命!
热衷法律公益事业,曾担任包头市电台、呼和浩特市电台法制栏目的客座嘉宾;
积极为校园、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由本人代理的内蒙古包头市第一例“牙签弩伤人
案”曾引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并被人民日报、中国新闻
网、今日头条、央视新闻、法制日报等140多家媒体进行特别报道。
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领域
代理公安部督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取得不起诉决定;
代理雷某某诈骗案,取得不起诉决定:
代理李某某贩卖毒品案,一审中院判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经有效辩护二审高院改判为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代理董某某强制猥亵案,公诉机关建议量刑6年,经过有效辩护,检察院庭审后撤回起诉;
代理谢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经有效辩护将量刑为十年以上争取到五年;
代理聂某某抢劫案,在侦查阶段经过有效辩护将罪名变更为敲诈勒索并获得取保候审;
代理彭某某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案,在侦查阶段经有效辩护争取到不予批捕的决定并获得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