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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2022年12月30日

主办律师:

主办律师:杨磊、赵东旭(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案件成果:重罪变轻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促成检察官将诈骗罪变更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在法院开庭前将被告人取保。

 

重要意义:

本案例,同样是一起在校大学生犯罪,被告王某某暑假打工误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整个犯罪团伙9人批准逮捕。辩护人就案件定性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六轮面对面的交流讨论,提交了4份法律意见和20份类案判例。说服检察官变更罪名,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起诉至法院,刑期大幅减少,最后判处拘役五个月,法院开庭结束后刑期正好期满释放。

 

案件梗概及成果:

本案简要案情为:王某某与自己男友暑假期间,经朋友介绍来到河北某县作兼职打工。不想误入一电信诈骗团伙,每天按照主犯的要求使用虚构的身份给被害人打电话“引流”(将被害人引荐到真正实施诈骗的团伙),每成功介绍引流一个被害人能够获得一定的提成。王某某等人在出租房打电话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在接到本案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后,立即去到当地会见王某某,一边了解案情一边安抚其情绪。随后与公安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在全面掌握案件全部细节的基础上,通过类案判例检索,辩护人找出具有代表性的20份类案判例,就案件的定性问题与检察官展开了多轮沟通,最终检察官认同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适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更准确,更能够达到罪责刑相一致的效果,对王某某的量刑建议也从之前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变更为五个月拘役。

本案的案情本不复杂,但是有代表性的一点是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能够做到有效辩护。刑事辩护不是单纯被动的见招拆招,凡是公诉人坚持的,辩护人都要反对。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在全面熟悉刑法条文、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具备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的能力和区分此罪与彼罪的能力,将重罪变轻罪,是实现有效辩护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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