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概述:
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系国内高尔夫球服务经营商,为国内金融机构的VIP客户提供高尔夫增值服务,为办案原审原告。原审被告X某等5人原系原审原告的员工,分别担任球场部经理、大客户部经理等职务,于2012年至2013年先后离职并入职原审被告某体育投资公司。原审原告认为,其与相关高尔夫球场的合作信息、球场管理系统数据及与相关银行的合作信息等经营信息均构成商业秘密,X某等5人未经许可将上述信息披露给某体育投资公司使用。某体育投资公司明知X某等5人非法披露上述信息,仍在经营中积极利用并谋取利益,侵犯了原审原告的商业秘密。故诉至法院,要求原审被告停止侵犯原审原告的商业秘密,并赔偿经济损失。
(2)关键点难点
①本案主要涉及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论证,企业员工掌握的客户合作名单信息、球场管理系统数据及与相关银行的合作信息等经营信息,不为相关领域内从业人员普遍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且采取了保密措施,构成商业秘密。
②针对客户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而造成的损失计算,通过研究开发成本、实施商业秘密的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综合考量。
(3)解决方案
接受委托后,吴博律师旋即出具案情初步分析以便指导当事人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同时安排团队成员开展法律法规研究及案例检索。为最大限度保证当事人商业利益的,吴博律师多次带领团队与相关领域专家展开案情研讨会,反复论证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适用问题。
本案所涉经营信息极为庞杂,吴博律师带领团队将相关信息分类汇总,并结合诉讼方案形成完善证据链,并就损害赔偿问题提供充分计算依据:①律师团队通过收集整理案涉高尔夫球场的合作信息、球场管理系统数据及与相关银行的合作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该类信息系客户持续多年的经营活动中积累形成,不为相关领域内其他从业人员普遍知悉且采取了保密措施。②律师团队在确定赔偿数额时,综合考量高尔夫行业状况、商业秘密所具备的竞争优势等因素,结合并考量高尔夫市场以及案涉高端客户质量,综合衡定案件赔偿数额。
(4)客户价值
本案入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本案对如何认定构成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使用或披露行为以及确定损害赔偿额等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对认定侵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行为具有示范作用。
(5)主办律师及辅助律师人员
吴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