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娱乐消费活动繁多,随之而来的各类法律问题也悄然增多。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栏目,在大家享受春节欢乐的同时,了解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为您和家人的新春佳节筑牢法律防线,让这个新年不仅充满欢乐,更具安心与保障。让我们一起开启这七天的普法之旅吧!
春节假期亲朋好友难得相聚,品尝佳肴、畅聊人生之余,打打麻将、玩玩扑克,既能增进感情,又能消磨时光,一副其乐融融景象,甚至成为了很多人最最期待的环节。然而“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娱乐一下而已本无可厚非,只怕没把握好娱乐和赌博的红线,一朝不慎,既损了颜面,又失了自由。那么,多数人心里那条模糊不清的“红线”,究竟在哪呢?
结语
以上这些情景,可能是多数人春节假期会真实经历,且也会心怀疑问的,而看了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想必您心里的那条“红线”已经逐渐清晰:
亲朋好友小额娱乐不算赌博,赌资较大可能涉及治安处罚,而聚众赌博则会涉嫌刑事犯罪。这些对于法律规则的无视和破坏,必然会受到制裁,轻则治安处罚罚款拘留,重则刑事犯罪失去自由,这些无疑是对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沉重打击。
春节期间,阖家欢聚、走亲访友,处处洋溢着喜庆的“年味儿”。而有人误将赌博当娱乐,有人借娱乐的外衣赌博获利,不仅破坏了节日的欢乐祥和,更可能让“年味儿”变成“狱味儿”。在此衷心提醒各位读者朋友们,娱乐要有度,新年莫添“赌”,共度纯净欢乐年!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律师介绍
/ 赵蕊 /
两高律师事务所
文化体育委员会执行主任、专职律师
赵蕊律师是朝阳律协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获得者。她曾为多起各类刑事犯罪辩护,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刑事、商事专项法律服务、合规业务讲座并代理多起相关民商事诉讼案件,曾参与撰写行业犯罪研究白皮书,并在《民主与法制》周刊发表相关法律研究文章,是一个擅长逻辑思维的语言表达者和文字创作者。
主要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