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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长华
执业律师
中国 上海
叶长华,男,湖南宜章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任湖南宜章县县属中学教师、苏州姑苏区司法局公务员、重庆第一中级法院民四庭、行政庭法官。
在重庆第一中级法院任职期间,叶长华作为法官助理和法官办理了各种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1000多件,既有涉及到鉴定长达三四年之久的工程纠纷案件,也有重庆市重点督办的复杂疑难敏感行政案件;既有数额达上百亿的民事纠纷,也有金额达上千亿的涉及煤矿安全许可的行政案件及各种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等,曾亲自独立撰写的裁判文书达600多份。
在学术发展方面,叶长华律师曾在《审判指导与参考》、《审判论坛》、《人民法院报》发表多篇专业文章,其撰写的《利害关系和法律保护双重视野下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判定》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年度案例,《行政协议案件审理机制之建构》入选《审判论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