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已有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据本案检方指控,被告人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6天时间内,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一死一伤。
对此,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特别关注》栏目邀请北京律师协会成员、两高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唐兴华律师,对“高空抛物如何定责定罪”进行了解读。该节目同时在北京时间、大鱼号、百家号、头条号、网易号等新媒体账号中播出,受到了广泛关注。
《身边律师:高空抛物 难逃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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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兴华律师在节目中表示:明知危险却故意造成重大伤亡的行为,属于严重犯罪。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由于性格原因或一时气愤不顾一切伤害他人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也彰显出自身的无知。高空抛物且造成严重后果,触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周某的行为是可以达到死刑标准的。
唐兴华律师提醒大家,近些年来,高空抛物屡见不鲜,既要治,也要防。小区、办公楼等高层楼宇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多加防范,一旦出现危险,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处理。对他人造成伤害,必难逃法律严惩!
律 师 介 绍
/ 唐兴华 /
两高律师事务所
管理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席
唐兴华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青联法律界别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分会常务副秘书长,专注于争议解决法律服务。
曾在法院系统长期任职,对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企业家产权保护、商事合同、股权争议、建设工程、矿产资源、投融资、人格权保护等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争议解决案件、涉产权类重大刑民交叉案件。参与办理了诸多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其在体制内工作期间,参与了贯彻实施《民法典》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清理工作。参与编写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清理(立改废)司法解释文件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继续有效适用的司法解释文件汇编》等权威图书。